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

社會現象-臨摹無罪,抄襲有理

前陣子發生九把刀告一名學生抄襲事件,事件過程我並不太有興趣,我關注的問題是大眾討論這件事情後的結論是什麼?給青年學子後輩帶來什麼啟示?

很可惜的是,事件並沒有帶來任何有意義的啟示,有人說九把刀太小題大作了,也有人說該學生文筆不錯啊,何必打壓學生,也有人說必須捍衛著作權,也有人認為要看文章的內涵。這些都只是表面上討論誰對誰錯,無助於問題的解決。我傾向回到問題的本質,怎麼樣才是構成抄襲?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權?

抄襲本來就不對,不能找各種理由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,不管文筆是否超越原著,不管是否有多麼不同與崇高的理念,都不能抄襲。這件糾紛發生的原因就在於雙方對著作權的認知有差異,該學生認為九把刀看過這篇文章,已盡到告知義務,但九把刀並不這麼認為,這是我從報導中得到的片段說法,在各說各話的同時,我認為問題出在該學生有無告知九把刀這篇文章的用途(拿去參賽)。如果該學生僅拿給九把刀看該文,九把刀可能認為這是臨摹,並不會有異議,可能還會覺得文筆不錯應該給予鼓勵,我想任何作者都一樣。可是後來該文參賽又得獎了,問題就出在這裡,九把刀知不知道?參賽又得獎已經算是在公開平台上散佈了,更何況這是九把刀的原創,不知道的人看了文章,絕對會以為是該學生的原創,對原作者是不公平的,有點像踩著原作者的肩膀一步登天的味道。原作者知不知道這篇文章會公開散佈?這才是問題的癥結點,也是一般人最容易忽略的問題。

我們在學習寫作論文報告時,都被嚴格要求尊重著作權,若有參考任何文獻,不論是否有告知原作者,都必須註明出處與作者,這是對原作者最基本的尊重,我們技術從業人員視為是一種職業道德。可是在藝文界這種事卻常常發生,常常聽到的解釋是說很難界定,這種說法我認為是一種藉口,更是一種歪風,怎麼可以因為困難就不去做,這樣的話進入了網路世界不就天下大亂了嗎?更何況網路上很多論壇都已經大力提倡著作權,引述文章最最最基本必須註明出處來源與作者,最好有告知將轉貼,我不懂為什麼藝文界辦不到?為何放任這種事一再發生,而不去好好宣導教育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權?令人遺憾的是,最後演變成選邊站的局面,使我對藝文界感到很失望。

原本前面已經寫了幾篇政治文,這篇不打算再涉及政治,但是最近又發生了國民黨抄襲對手陣營反戴帽、擊掌、連衣服都抄襲,而且還是由形象斯文的作家蔡詩萍主持發表記者會,我看到時當場傻眼,實在不吐不快。國民黨的理由是反戴帽與擊掌在運動場上隨處可見,不屬於民進黨專利,而且他們的動作有不同的意義,這個理由勉強還說得過去,但是衣服又怎麼說?抄襲就是抄襲,不認錯還有理由,這種不良示範竟然還有藝文界的人士力挺,這簡直是在毒害青年學子,難道只要是選舉其他什麼都不重要嗎?整個社會被這些人搞到只有立場,沒有是非,深深感到痛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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